近日本港的blog群體,因著有線電視新聞一台的新增點節目中播出有關blog文化的報道,令到不少網上的blogger大為不滿(其中一個代表是sidekick),因為有線電視的 報道的概念是blog 是網上日記,他們的方法及討論都是按著這觀念去作出的,但是有些的blogger 認為blog 應該比網上日記的意義更多。
普 遍blogger 的意見我也是同意的, 因為blog 比網上日記是更為豐富,有更多的文字交流及思想的傳遞,因為網上日記大多只記著每日所遇見的事情,但blog 可以更闊更廣,上至天父,下至地理,遠至國際大事,近至家中小事,它都可以談及,只要那作者喜歡就可以了。
不過我的札記有不少的編幅都是有關日常所遇見的事,那麼我仍是blogger嗎?
在我來說,甚麼也是blog(它的含義實在太廣了)。所以你絕對是一個blogger。
其實我也不喜歡定義,反正都寫了一年,我會繼續寫下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