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2/11/2000一件交通意外發生在我身上….
在12/11,星期日,我乘坐我同學駕駛的車前座的位置,當時正在青山公路往屯門方向,就在近一個路口前,有一輛私家車在路突然駛出,我們的房車閃避不
及,我身旁的車身撞向那輛車的車頭,我們的房車就衝向對面線,然後衝上行人路,擦著山坡然後才停下。
我本想趕快的逃離那房車,但我身旁的門又打不開,用盡各樣的方法也打不開,想打開後排的門又打不開,結果有一位從對面樓盤的經紀替我們打開了後排的門,我們才能離開。
當一離開那輛車,我赫然發現那輛車的破壞程度遠超過我想像,雖然那輛車全然報銷,但我除了心口有少少痛外,我跟我的同學是絲毫無損的,之後經過醫生的檢
查,發覺我只是肌肉受傷,(就像打波給人「批掙」一般);連那位救我們的經紀都驚訝:「你真是夠硬淨,那輛車這麼爛法,你都無事!」這不是神的保守還有其
他原因嗎?
我的同學告訴我,其實當時是有輛巴士向我迎面而來的,若那輛巴士早來數秒,我們早已歸西了,這是我第一次與死亡這麼接近…..
若不是神的思典叫我仍然活著,我就不能在此分享了,所以我這兩日常提醒自己,我是應該死了的…..
「照著我所切慕、所盼望的,沒有一事叫我羞愧。只要凡事放膽,無論是生是死,總叫基督在我身上照常顯大。因我活著就是基督,我死了就有益處。」(腓立比書1章20-21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