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做咩唔改機?

事先聲明,我不是在這裡「曬命」或者「串」人,只是我作為一個基督徒的一點點反省,也是冒著被人攻擊的危險的一篇文章!

上個月,與一位將會與我一起往大阪旅行的弟兄分享時,我們在討論買wii 的問題,他問我:「wii已經可以改機了,你會不會改?」

「不會!因為我不會玩翻版的!」我答。

「改了機可以玩日版與美版的遊戲呀!」他說。

那時我不知道wii 改機後有此「功能」,但我仍說:「不會,因為改機將會是犯法的。」(好像仍未立法)

當最近身邊的團友仔不斷的慫恿我買,而眼見wii 的價位已回落至二千以下,似乎是入手的時候。

數日前,當我在先達二樓的舖頭問wii 的價錢時,我有以下的結果:

(為了傳神一些,我會口語化以下的對話)

我:請問wii 日版唔改機,幾多錢?

A 舖:呀...等我check check... 呀!依家我地無貨喎,你等三十分鐘....(我都無話買....仲咩要等你...)

B 舖:我地無未改的機賣喎....

C 舖:未改機的$1880,你做咩唔改機....改機都係貴少少...

那時我很想答他,我為甚麼要改機…

似乎在香港裡,大部份的人都會改機,正如玩NDS的會用R4玩下載回來的遊戲,反而不改機而買正版的人,讓別人看成異類,是傻子,是「有鐖仔」(有錢仔才買到正版)。

反觀在教會,身邊的導師們、團友們都已深深被這文化影響,他們知道玩翻版不好,但仍然去改機,燒碟玩。

一隻遊戲有多貴?我想大約三百元吧了,從開發、設計製成,所花的成本也不少,我會為這些而付出那三百元。再者,為了那付出的三百元,我會多考慮買遊戲,會珍惜它們,深入的玩遊戲。我記得以前弟弟有一部PS2,他有很多翻版遊戲碟,我大部份遊戲都只玩了一兩次就算,因為太多又太不珍惜了。遊戲是欣賞及享受其內容,不是只追求試新遊戲。

十誡裡面神命令以色列人:「 不可偷盜… 不可貪戀人的房屋;也不可貪戀人的妻子、僕婢、牛驢,並他一切所有的。」(出20:15, 17)

今天,當我們玩翻版時,我們有沒有想過我們是偷了別人的財產來玩?

可能你會說:「我們改機不玩翻版,那不是可以嗎?我們仍可改機玩日版或美版遊戲呀!」

是的,現在也許改機不是犯法(但我聽過有人說改機也是侵犯版權),但為何我們要留一個會玩盜版的陷阱給自己呢?

我很欣賞教會中有一個團友,他「無意中」買一部改了機的wii,但他直到現在為止也只玩正版遊戲。(不過他最近開始動搖了)

最後,我很想分享聖經的說話:

「從前偷竊的,不要再偷;總要勞力,親手作正經事,就可有餘,分給那缺少的人。」(弗4:28)

希望大家玩wii 玩得心安理得,不怕上網update wii 的系統!

在〈你做咩唔改機?〉中有 20 則留言

  1. 哈, 告訴你, 昨天, 我改機了.
    為的是能玩美版和以前的美版GAME CUBE GAME. 我不明白為什麼要分區碼.
    結果, 完全明白SUPER PAPER MARIO, 又玩得薩爾達傳說了, 真的很正.

    我已近十年沒玩翻版遊戲, 因為玩翻版, 一來犯罪, 二來反而因CHEAP 而不尊重作品, 因此會玩得比較求其, 遇著難處就放棄, 反而會失落了遊戲的精粹.

    我覺得其中一個做法是一個月買一個GAME, 這個月裡, 只努力玩那個. 我覺得從此所有game 都好玩得多. 而且每個月才花200-300 是affordable的. 買了不好玩的, 也要下個月才再買. 而且買之前也要三思.

  2. 我想說, 我昨晚去改機了. 因為可以玩美版, 還有以前game cube 的正版. 我不明白為何要分區碼. 地球村嘛.
    我從來不玩翻版的, 一來犯罪, 二來因為太cheap 所以會不尊重遊戲, 遇難玩處就放棄, 反而玩得不盡情.

    我寧願, 規定自己每個月只買一隻新game, 這個月, 努力玩它. 好玩的就再玩多個月. 不好玩也不會提早再買. 每個月300元買game 我確得ok. 買之前三思, 因此大部分買來的game 都深愛, 而且有感情. 這樣做, 是好玩得多的.

  3. 星屑醫生:

    真係咁啱?你寫這篇blog你就去改機!

    你的節制能真高,能夠每月最多買一Game,真的要向你學習。

    改了機,對我來說,下載遊戲玩翻版的誘惑就會很大…

    剛發現原來你第一個留言被放了入spam中,我已找回來了!!

    最後多謝你的道賀!

  4. 可能因為太太對遊戲很忠心, 她, 非要打爆機不可! 像戰無二, 她打了100幾個鐘, 無限城都打… 因此能玩足一個月. 我有時自己不打, 看她打已夠好笑. 而且我自己的玩樂還真多…

  5. 我非常贊同小傳道的觀點,也明白其被人用怪異眼光看的感受。不過,我會繼續堅持立場,無謂只為了打機(娛樂而已)而讓自己有機會陷入犯法或失見證的地步。

    世界價值觀果然利害,信徒「死」的也不少!

  6. 堅持支持你的堅持!

    我也被人用怪異的目光看了許久。

    不過,有一個問題,想請教大家。就是如果我買了一隻正版碟,將之放入自己的mp3聽,是否有問題?因為之前有一位未信的朋友挑戰我這個不用盜版的人,這樣做雖然是灰色地帶,嚴格來說也是不對,因為她說光碟是應該用光碟的播放程式去聽,簡單而言是cd機,如果我將之改為mp3播放也是不對,即使我已買了那隻碟,並且只限於自己的機,因為這句話,我就沒有用mp3機許久。因為我想不出一個好辦法,直至最近我買了pda phone,小傳道幫我入的詩歌我也有碟的, 可是仍為此而耿耿於懷,現在最安心就是入一些mp3的講道集,不過就沒有歌聽。

    你又有何看法?

  7. 我認為將CD轉落mp3來聽是絕對沒有問題,因為你用錢買的不只是CD本身,而更是CD的內容,若你轉來自用就沒問題,那是沒有違法的。

  8. 我也覺得, 這是合法使用, 否則這世上的mp3機應如有線解碼器般受到嚴厲打壓了.
    最終我希望, 全世界不再出光碟, 變為像itunes music store 那樣比錢download, 就好了. 又環保, 又合法.

    其實在這問題上, 我們堅持的不應單純是「守不守法的問題」, 而是學順服於人間的法律下, 因此他朝法律改變, 我們也自然會跟著改變. 你既已買了正版碟, 過mp3 沒有偷盜, 你再分這file 出去給別人才是偷盜. 正如我改了wii 機, 我一樣買正版碟玩, 也同樣是沒有偷盜. 既然這樣, 就已對得住主了.

    反而「因為她說光碟是應該用光碟的播放程式去聽」從來沒有這個規定的, 連法律也沒有. 你朋友這樣說, 有點流於法利賽式的規條, 是自己給自己加的桎梏了.

    守(人間的) 法原則上應該是必要的. 不過轉頭又想, 如果有天這人定的法律和聖經原則相違背的時候, 我們就不應守法了. 舉例說, 要是法律強制左手和額頭受印記,否則不能做買賣, 甚至法律強制拜獸, 我們如何應守法!

    因此, 最重要的還是在於守律法裡面的意義, 特別這世界的灰色地大多, 有獨立思考, 對上帝的心意常常尋求, 還有, 律己嚴, 待人寬也是重要的. 否則律法不能成全救恩, 反絆倒人了.

  9. 謝謝兩位的高見!

    我想我考慮的是那位是「未信」的朋友,所以可能是她的「挑戰基督徒」系統而作出這個說法,並非法利賽式的規限,而我對此有猶疑而情願不做,免得絆倒人而已。

    看過兩位的分析,感謝主我有歌聽了!

  10. 小琪:

    我都欣賞你為免絆倒人而失去了一點點的自由,不過,有時要看對方有沒有理。

    星屑醫生:

    我完全認同你的看法,作信徒真的要有獨立思考的能力,還有當然要忠於聖經。

    最後我都在星期一買了日版未改的wii,當我買的時候,個sales哥哥不斷的叫我買改機,又話依家買改機好抵,最後我將話題轉到XBOX360三紅事件,他才罷手。

    現在買wii真的很平,$1850有交易!

  11. 同意! 支持你的堅持呀!

    我也是盡量支持正版和知識產權的! 我堅持不下載mp3,錢不是花不起嘛;而假如我不願花錢/我財力不足,我寧可不聽! 即使不引用聖經道理,以適量金錢換取商品也是最基本,公平交易的做法。

    不過,不得不承認,要堅持真的不容易。對於使用正版的電腦軟件,我承認心裏有掙扎,很矛盾。為著公平和公義,我反對翻版,但又質疑正版電腦軟件的價格過高,心裏不服。現時我家電腦的常用軟件屬正版與否,我不清楚,因為大多是由小弟管理的。可能我在無意或無知間用了盜版,而在自己騙自己。

  12. 桔子:

    電腦的軟件我多數買教育版(不要忘記我是學校傳道呀),因為比較便宜。

    其實現在的軟件也相對地便宜了,而且一些昂貴的軟件如:Photoshop都有一些代替品,甚至連microsoft office也有其代替品,問題是我們是否習慣那些軟件,還是貪方便又貪平去用盜版。

  13. 你可以叫佢上黎睇呀,因為D討論都好精彩喎!

  14. 各有各的想法,
    我覺得其實未曾立法的改機不算是什麼,
    市面上亦sell著,
    亦不叫什麼盜版。
    可能這只是我的歪理。

  15. 小傑:

    問題不在改不改機,而是盜版是犯罪,也是偷盜了別人的創作,情況同抄功課差唔多,咁你認為抄功課啱唔啱,如果你覺得抄功課啱,我都無話可說!

  16. Dear 明輝,

    真的欣賞你這篇分享 ! (我偶爾也會來拜訪一o下你的札記 )

    daniel l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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