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星期四晚上,我發了一次怒。
事緣是今個主日是學校的教育主日,老師及中一同學都會出席,而每年的教育主日都會在十月第三個主日舉行,而校曆也一早寫了。
不過我在這個星期得知,有兩個老師帶領一些學生在今個星期六及日去訓練營,而且參加者大部份是被安排出席,其中有不少是教會的團友仔。
當然知道這消息後,我發了大怒,因為這是不按規矩的營會,那時我立即打了一封電郵校長,查詢這件事,腦中又想到許多老師不好的思想,雖然理性上我也告訴自己這不是老師刻意做的,但按性格,我情感上不能通過我自己。
結果,第二天早上(昨日),神給我一句經文:「因為人的怒氣並不成就神的義。」(雅1:20)
禱告後,我找了校長談了一會(不是理論),他也表示其中老師有了疏忽,不過奇怪的,那一刻我沒有想過去追究甚麼,我只是關心其他老師知道會怎樣看這兩位老師及校長,為了隊工的好處,我給了校長一些建議,他也同意我的做法。
昨日是我很忙的一天,在放學後,我們有今年的基督徒大會,我負責帶領敬拜,在敬拜中神釋放了我,我再沒有一點的怒氣及抱怨去面對這事,我相信我已完全的饒恕了他們。
完了基督徒大會,我找了其中兩個入營的團友,我吩咐他們自己與其他團友一起在營中敬拜,我還給了他們兩本歌集去唱,走時我還撥了一個電話給其一個基督徒老師,叫她帶團友們一起敬拜,她也樂意應承。
那一日回家,我覺得很開心及釋放,我相信這是從怒氣中釋放的自由。
願神賜福給他們的營會,希望他們有所成長!
很好的分享和提醒,謝謝你的分享!加油!